新疆都市报讯(记者叶晓敏报道)2014年,新疆确定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3080人,其中普通招生计划2680人、单独招生计划100人、内高班计划300人,分本科(2100人)、专科(980人)两个层次招生。
6月8日,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,2007年以来,自治区设立“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”专项资金,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(含原特培生)在校期间的学费、教材费、住宿费和规定的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。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入校时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、培养学校签订由自治区统一印制的《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》,拒签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。毕业后,须按协议规定由地(州、市)编制、教育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财政等部门安排至所辖各地乡镇及以下中小学、幼儿园就业并工作5年以上。定向就业地区为喀什、和田、克州、阿克苏、伊犁、塔城、阿勒泰、巴州、哈密和博州等南北疆10地州;“特殊教育”免费师范生,重点面向师资短缺的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就业。未能履行协议书的毕业生,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(含学费、教材费、住宿费),并缴纳违约金。
较2013年相比,除普通招生计划2680名外,今年新增了高职(专科)单独招生计划100名,面向定向就业的南疆四地州取得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进行单独招生、单独考试。同时新增内高班计划300人,面向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进行招生,由12所内地省属师范类院校进行培养,定向就业地区为南疆四地州。
自2007年以来,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(含特培生)共招生11952人,目前在校生7386人,已累计有2766人赴我区农村基层学校教师岗位任教。